泉州市科技培训中心文件
泉科培2009[05]号
关于开展维修电工职业工种技师和高级技师
培训鉴定工作的函
各职业院校、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2006〕15号和闽委办[2006]94号文精神,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为泉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高技能人才保障和支持,泉州市科技培训中心受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在全市组织开展维修电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培训、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鉴定工种及等级
维修电工:技师、高级技师
二、申报条件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两年并继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者;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一年并具有相近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者;
3、从事本职业20年以上或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有突出业绩并经所在单位确认为本单位技术骨干的,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4、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职业者,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考评(免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继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者;
2、取得同专业硕士研究生证书并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者;
3、取得技师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并具有相近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继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者;
4、取得本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继续从事本职业者,可直接申报高级技师资格考评(免技术能力总结和理论考试)。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申报鉴定者必须按申报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书复印件,(3)已考取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及复印件,(4)填写《福建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申报表》、《福建省高级技师培养对象推荐
表》(5)二寸黑白近照4张,(6)所在单位对本人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表现、工作能力的证明,并提供相关辅证材料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查:2009年4月15日止
2、培训时间:4月18日~7月11日
3、理论及操作技能鉴定: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鉴定和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福建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鉴定规范组织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该证全国通用,是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有效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
六、收费标准:
技 师:培训鉴定费1800元
高级技师:培训鉴定费2500元(考核合格学员可享受政府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补贴800元)。
七、报名地点
1、报名培训:泉州市科技培训中心
地址:泉州市津淮街东段市科技局四楼
咨询电话:22233413、22554588 谢老师
传真:22554588 咨 询 QQ:379875066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维修电工技师、高级技师报名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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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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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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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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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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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执单可通过22554588传真到科技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