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职业资格鉴定招生简章
为提高幼教行业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保育员的职业资格鉴定是按照国家统一的职业标准、统一教材,实行考前培训、辅导。考试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一、鉴定工种
1、保育员
二、鉴定对象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大、中专院校及各类培训学校、职校相关专业的学生。
三、申报条件
1、保育员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
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报名方法和时间
1、报名要求:填写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复
印件一份、2寸黑白照片三张。
2、报名地点:泉州市科技培训中心
五、报考费用:
初级 270元中级:360元 高级 450元
六、培训、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泉州市津淮街东段市科技局4楼。
联系电话:22554588、22233413 联系人:谢老师